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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追加被告人会延迟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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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性质虽然没有刑事诉讼那么大,但一些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会非常的重视,特别是在自己主张的赔偿得不到审理的时候,就会去收集更多的证据,要求为自己更好维权。那么,民事诉讼追加被告人会延迟审理吗?听听若悠网小编的说法。

事诉讼申请追加被告应该是在立案之后到开庭审理审理前的阶段。开庭当天的开庭前也可视为开庭审理审理前,即也就当可以。但这被追加者也必须是要经过履行追加程序后经送达告知后才能到庭,这样在原定的开庭时间就不能开庭了,需要另择开庭时间,这从理论上说这一天就不再是“开庭的当天”了。另外,这实际上是人为地浪费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时间,法院有可能驳回申请,并且这肯定是对申请人不满的。这对申请人也是不利的。既损害他人又不利于自己的事是没有人去干的。

起诉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追加被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法律并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做出规定,实践中一般实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于之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诉。

申请了延迟审理开庭,法院一般多久再开庭,可以继续申请延迟审理吗

最后开庭时间是由法官决定的。

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以民事案件为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追加被告人会造成什么后果,当事人可以通过若悠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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