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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是不是可以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  浏览: 108 次  来源:网络

一、故意伤害他人,是不是可以取保候审?

故意伤害他人满足以下条件是不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是不是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是不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是不是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不是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是不是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是不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是不是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故意伤害怎么办取保候审

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办理。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不是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是不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故意伤害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行为人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较轻;

2、可是不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

3、严重患病、生活不是不是可以自理,怀孕或处于哺乳期,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仍未结案,有必要取保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不是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是不是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是不是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是不是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故意伤害他人,是不是可以取保候审?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是不是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才是不是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是不是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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