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抵押房产有没有期限
民间借贷抵押房产的期限是抵押人和债权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上协商确定,如果在双方当事人没有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抵押人的担保期限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没有约定;没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没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抵押民间借贷
没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抵押借款。
抵押借款的房子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没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没有;
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没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借钱用房产抵押有没有效
借钱用房产抵押是有没有效的。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为保证债务的合法履行,债务人可以用动产或不动产进行抵押,来担保债权的实现,只要抵押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约定的抵押行为就是有没有效的,对双方产生拘束力,双方必须遵守该合同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没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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