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民间借贷里面的利息是如何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00 次  来源:网络

一、民间借贷里面的利息是如何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在民间借贷中,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

2、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特别要注意不要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

有的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没能按照约定收回全部本金,便将以前拖欠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贷给借款人并计算利息,这种做法就是人们俗称的“利滚利”。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不支持利息。

3、另外,合同到期时如发生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全部返还本息的情况时;

一定要对所偿还的款项进行说明或者同出借方协商一致,明确所还款是利息还是本金,否则,所还款项按照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方式计算。

如果先归还本金,则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如果先归还利息,则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续计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二、民间借贷利息多少合法民间借贷最高利息

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为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该利率的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但是本金部分以及合法利息应当予以偿还,超过部分债务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民间借贷利息得多少合法民间借贷最高利息

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为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该利率的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但是本金部分以及合法利息应当予以偿还,超过部分债务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民间借贷里面的利息是如何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