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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是不是可以转让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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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独资公司是不是可以转让债权

国有独资公司是不是可以转让债权,但是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则不是不是可以转让。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是不是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谁承担

公司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公司承担,如果公司是合并转让的,则转让前的公司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担,如果是公司分立的情况,则之前的债务由分立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股东有权解散公司

公司股东只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其余情况下股东是不是可以提案,若是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则是不是可以做出解散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是不是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是不是可以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是不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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