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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发布时间:  浏览: 113 次  来源:网络

一、怎么样才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下列要件可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处罚规定有什么

首先,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但是规定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自然人与单位都可构成本罪,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自然人犯本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处罚标准怎么认定

我国没有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只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构成此罪的处罚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罪只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会构成。所谓严重情节指下列情形:

(1)致使他人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受阻或无法开展,如商品严重积压、滞销,客户纷纷退货或拒收货物、拒付货款;

(2)导致他人濒临破产或被责令停业整顿;

(3)多次实施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

(4)造成恶劣影响的。

重大损失是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怎么样才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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