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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能不能执行合伙财产

发布时间:  浏览: 128 次  来源:网络

一、个人债务能不能执行合伙财产

个人债务不能不能执行合伙财产的,但能不能够查封债务人在该公司的股权。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二、个人的债务可以执行公司的财产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或者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债务人的债务能不能转移

债务人的债务能不能转移。但是转移债务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转让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个人债务能不能执行合伙财产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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