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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丈夫贷款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时间:  浏览: 93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前丈夫贷款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前丈夫贷款一般是不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但若债权人或债务人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系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应当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男方信用卡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一定。如果信用卡所花的钱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妻子借钱还房租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妻子借钱还房租算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妻子借钱还房租的行为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离婚前丈夫贷款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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