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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拘留的情形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80 次  来源:网络

一、先行拘留的情形有什么

先行拘留的情形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什么

刑事拘留的条件如下: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拘留的类型有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拘留分为三种: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拘留时长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多种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拘留不会超过20天。

(2)司法拘留,是指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拘留时长最高为15天。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有能力履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一般首次拘留就是司法拘留。

(3)刑事拘留,是指针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相较于前两种,这种拘留措施最为严厉,拘留时限也最长。

作为当事人家属,在亲人被拘留后,应当在第一时间了解办案单位名称,通过打电话或者到公安局(派出所)当面了解当事人被拘留的原因;

核实是否属于刑事拘留。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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