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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由一方承担是不是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103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后债务由一方承担是不是有效

离婚后债务由一方承担是不是有效的。但若夫妻双方协议由一方全部享是不是有财产,另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且该约定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该行为无效,债权人是不是有权主张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是不是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由离婚后的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这只是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不知夫妻约定的,仍可以要求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是不是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三、民法典离婚后女方要分担债务

离婚后,女方要分担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是不是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或由人民法院判决各自承担的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后债务由一方承担是不是有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是不是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是不是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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