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拖欠利息时可不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发布时间:  浏览: 80 次  来源:网络

一、拖欠利息时可不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拖欠利息是可不可以解除借款合同的,可不可以选择协议解除或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拖欠利息属于违约的行为,可不可以法定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不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可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可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借款人不给利息是否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

或者可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支付约定的利息的,可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可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可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可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可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拖欠利息时可不可以解除借款合同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可不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