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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钱已过10年还可不可以起诉

发布时间:  浏览: 106 次  来源:网络

一、私人借钱已过10年还可不可以起诉

私人借钱已过10年可不可以起诉,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了,则义务人可不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除外。出借人可不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让其同意还款。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不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不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10年前的借条是否还可不可以起诉

10年前的借条还可不可以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并不会丧失起诉的权利,但是如果对方主张时效抗辩的话,原告会败诉。

但是有以下情形的,债权人可不可以请求债务人还钱:

1、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章。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4、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或询证函。债务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核对债务的行为,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不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条过了3年还可不可以起诉

借条过了3年还可不可以起诉。但是可可不可以会存在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的问题。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期限,则超过还款期限三年再提起诉讼的,如果债权人不可不可以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情形的,会导致胜诉权,会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期限,则只要债权人主张债务人还款后到起诉时没有超过三年的,则正常起诉即可,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不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私人借钱已过10年还可不可以起诉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不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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