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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人可以取钱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5 次  来源:网络

一、取保人可以取钱吗?

取保的人在银行取款没有禁止,不会影响的。取保人在取保期间应遵守法定义务,如取保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可以取保吗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取保。取保,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不批准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例如申请人不交纳保证金或者不提供担保人,或者不符合取保条件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可以取保吗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取保。

取保,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不批准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例如申请人不交纳保证金或者不提供担保人,或者不符合取保条件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取保人可以取钱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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