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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一般是多久的时间

发布时间:  浏览: 134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一般是多久的时间

如果是强制措施中的取保候审,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是强制措施中的监视居住,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也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的时间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的时间

除非裁定终结执行,否则法院受理申请执行后,已经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一直有效。

当然执行中双方也可以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一般是多久的时间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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