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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办理流程要经过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97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案件办理流程要经过什么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侦查权一般由侦查机关行使。

侦查机关侦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与案件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接到案件后,将对现有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审查。

如果符合条件,将向法院起诉。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二、刑事案件私了有什么注意事项

刑事案件不能私了,但可以和解。在法定的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三、民事案件能转为刑事案件吗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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