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赔偿后民事诉讼还能赔吗
刑事案件赔偿后民事诉讼还能赔的。如果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在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不影响被害人对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1、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2、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不了怎么办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不了的,可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解决方法: 1、如果被执行人是暂时无力进行赔付的,可以协商沟通分期赔付;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力赔付的,如未来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3、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4、如果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拒绝赔付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搜查,达到执行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刑事案件赔偿后民事诉讼还能赔吗,答案是可以的。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受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