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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于案件判决结果也不满意,他们认为法院在证据不足够的情况下就仓促判决是很不公平的事情,在判决后想要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但民事案件跟刑事案件的性质又会不太一样。若悠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一、民事案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吗
可以。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既判力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确有错误而提起或申请再审,由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二、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的实质性条件只有一个,即发现已经发生既判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所谓确有错误,是指裁判结果确实存在不当之处。具体而言,应当包括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至于能否包括程序上违法,则值得探讨。从《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来看,严格地说,裁判确有错误并不能包括程序上违法的内容。但是从审判监督程序的整体意义上看,将程序上违法排除在“确有错误”之外,从逻辑上又有矛盾,这将违背“有错必究”的司法原则。况且程序上违法这一前提经常会导致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受到怀疑。当然,尽管《民事诉讼法》第177条使用了“发现”、“确有”这样的词汇,“确有错误”依然只能是一种主观判断,在再审程序起动之前,没有实质上的法律意义。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是需要有足够的条件,并不是所有案件的当事人都能够提起再审,想要再审的人必须要跟自己的律师好好商量。民事案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但不知道该怎么样进行操作时,来若悠网有专业律师给你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