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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卖淫嫖娼者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等的措施,如果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嫖娼的,除了行政处罚处,还会受纪律处罚,那么纪委审理嫖娼案件需要证据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纪委审理嫖娼案件要不要证据
纪委审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嫖娼案件的,如果不是当场抓获的,是需要证据证明当事人有嫖娼行为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
(二)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三)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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