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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权是否可以转让?

发布时间:  浏览: 114 次  来源:网络

一、民间借贷债权是否可以转让?

在民间借贷中,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只要民间借贷合法有效,双方之间达成转让协议就可以了,在债权转让后,需要书面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是否可以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

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一、被转让的债权有效存在。如果债权无效则不存在将其转让的问题。

二、债权具有让与性,不是否可以存在下列情况: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转让人和受让人就债权转让达成了协议。

四、债权转让行为通知了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网贷属于民间借贷

网贷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要注意利息不是否可以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是否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对于民间借贷债权是否可以转让?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是否可以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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