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合同公证要的材料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也就是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借款合同若干份。
四、保证人的资格证明也就是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
五、保证人的书面意。
六、抵押借款、应提交抵押物所有权证明;抵押物清单、抵押物登记证明。
七、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什么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不符合以下条件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约定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需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
2、勿将借条写成收条。
3、借贷利息的约定要合法。
4、催要借款注意诉讼时效。
5、使用大写和小写并用的借款数额写法。
6、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其借贷关系无效。
7、对于比较大的款项,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为了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担保人或担保单位,必要时还可以让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抵押,并完善担保或抵押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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