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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欠钱不还可不可以去派出所查

发布时间:  浏览: 123 次  来源:网络

一、他人欠钱不还可不可以去派出所查

他人欠钱不还不可不可以去派出所查,欠钱不还属于经济纠纷,不归公安局管属。你可托熟人查对方的家庭住址。

如果没有关系,私自去查他人住址公安局不会给查。

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不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别人欠钱不还可不可以报警

别人欠钱不还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的。这是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辖的范围(派出所主要负责治安、刑事案件),可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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