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监视居住期满的处理怎样规定,法律怎样规定

发布时间:  浏览: 74 次  来源:网络

一、监视居住期满的处理怎样规定,法律怎样规定

监视居住期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法律上规定的监视居住的适用机关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方面的条件:

1.符合逮捕条件。对于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符合《刑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法定逮捕条件。这一规定,明确了监视居住作为逮捕替代措施的性质。

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4)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法律规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75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监视居住期满的处理怎样规定,法律怎样规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