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在生活中,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是可以向仲裁委员会主张讨薪的,那么,因讨薪申请劳动仲裁可获先予执行吗?若悠网小编马上为您答疑解惑。
因讨薪申请劳动仲裁可获先予执行吗
因讨薪申请劳动仲裁可获先予执行
劳动者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申请劳动仲裁可获先予执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出具体规定。
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为45天,案情复杂的还可以延长至60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赋予劳动者在讨薪、工伤医疗费等案件中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劳动者在仲裁庭作出终裁决定之前就能获得法律救济,这有利于及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两项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时,可以不提供担保;仲裁庭作出先予执行裁决后,直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第一类案件,申请人大多是由被申请人供养的,往往依靠被申请人给付生活费或者支付医疗费用,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前,如不先予执行,申请人会陷入困境。
第二类案件,属于申请人付出劳动报酬,如应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等,申请人是依靠劳动收入维持生活和供养家属的,不及时给付也会影响申请人及其供养家属的生活需要。
第三类案件,主要是案件的诉讼请求涉及申请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经营上的紧急需要,如拖延到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以后给付,势必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产经营,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