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和收条在法律上的区别是哪些
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有关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部门正式开具的叫做收据。
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付钱或物的合同义务。
借条是指借、贷双方根据口头借贷协议在履行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借条又称为借据。写借条要注意:借款时宜写“借条”,不能写“欠条”;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明确写入借条中;
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全名;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今借到和今借钱的区别是哪些
借条上的今借和今借到的区别是法律效果不同。
今借从字面上理解,仅仅表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因此,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凭此类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
今借到则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三、借条与欠条效力的区别是哪些
借条和欠条是两种不同的书面证据,主要的区别:借条的形成原因一般都是借款,借条持有人持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时,无需证明借款的事实,法院一般都会依据借条认定借款的事实;
而欠条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可以是借款、买卖、租赁、损害赔偿等,欠条持有人持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时,需证明欠条是由哪些原因形成。
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一样的,都是从还款期限届满时开始起算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要求还钱时起算,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具欠条时起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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