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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在哪里办理

发布时间:  浏览: 83 次  来源:网络

一、房产抵押在哪里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二、船舶抵押在哪里办登记

首先,要去银行签订办理借款和抵押合同,以船舶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然后,看船舶的船籍港在哪,就去船籍港所在地的海事局办理船舶抵押登记。

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书

2、银行出具的借款和抵押合同

3、抵押物品清单

4、船舶所有权证书

5、船舶所有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

6、如果是公司的话,还要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书,海事局根据船舶的价值收取万分之五的抵押登记费用。

《船舶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对20总吨以上的船舶设定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

(一)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书;

(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建造合同;

(三)船舶抵押合同。

该船舶设定有其他抵押权的,还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时,还应当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者约定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证明文件。

三、已查封房产能办理抵押吗

已查封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其中包括被依法查封的房产: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房产抵押在哪里办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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