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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构成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

发布时间:  浏览: 111 次  来源:网络

一、怎么样才构成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

以下要件可构成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公务活动与被收买妇女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公务的首要分子;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可以减刑吗

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如果法院判决限制减刑,那就不可以减刑;如果没有限制减刑,在刑罚执行期间,积极遵守监狱的规定,确有悔罪表现,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发明创造的,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刑法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处罚规定有什么

刑法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处罚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

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

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怎么样才构成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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