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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能同时有多起诉讼缠身,为了避免自己因为诉讼多次上庭,许多人就希望案件在审理的时候能够一次性审理完,特别是有些案件是二审的状态,非初审当事人对此没有太多的耐心或太多时间浪费。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一、二审可以申请并案审理吗
可以向法院申请,并案审理。但是案由不同,法律关系不一样的,没有构成反诉的,不能并案审理。
二、法律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二款“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之规定,人民法院对相互关联的行政、民事案件实行分案审理,正常情况下,民事案件中止诉讼,待行政争议在行政审判庭处理后再恢复民事争议之处理,当然不排除中止已经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民事诉讼优先审理之例外。无论是民事优先或行政优先之处理,虽然发生在不同审判庭之间,但对当事人而言,则是同一人民法院,“同一”人民法院不能就“同一”案件既中止又受理,因为不同审判庭审理案件仅是内部分工,审判庭不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人民法院才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故分案审理在实践中成了分权审理,严重损害统一司法形象。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中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
案件在二审或是初审的状态,只要当事人有多个诉讼认为有并案审理的可能,又符合相关规定的时候就可以去申请并案审理。二审案件打算申请并案审理的情况但是又不知道病案审理的要求等,可以找若悠网律师来帮助你看看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