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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弄丢了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发布时间:  浏览: 48 次  来源:网络

一、欠条弄丢了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把欠条丢了,如果能不能够拿到其他相关证据一样还能不能要回来钱。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现在欠钱不还起诉能不能要回来

欠钱不还起诉可以把钱还回来。债权人起诉后,债务人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债务人完成还款义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驳回裁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提出异议或者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三、欠钱三年就不需要还钱了

需要还钱,无论过多少年都应该还钱。如果借条或欠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起诉有效。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欠条弄丢了钱还能不能要回来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不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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