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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管辖的权限划分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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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在诉讼中是非常重要的,管辖权是指对案件进行管理的权利,我国法院对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不同案件管辖权是不一样的,那么级别管辖的权限划分是指什么?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级别管辖的权限划分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分为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四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级别管辖的权限划分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分为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四级。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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