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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开庭家属能不能辩护

发布时间:  浏览: 72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案件开庭家属能不能辩护

亲属亲自辩护当然是能不能的,刑事案件当中绝对不是只能不能委托律师替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的这些人都是能不能作为辩护人的,但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能不能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能不能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二、刑事案件的家属是否能不能帮被告人辩护

刑事案件家属能不能帮被告人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能不能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能不能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能不能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能不能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三、刑事案件开庭家属怎么知道的呢

我国法律规定,除被告人为未成年人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在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但会在开庭三日以前会通知被告及其辩护人。因此,被告家属要知道刑事案件开庭的具体日期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没有委托律师的情况下,能不能联系法院;二是如果委托了律师,那么家属能不能从律师那里得知具体开庭日期。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能不能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刑事案件开庭家属能不能辩护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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