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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评残鉴定按照什么标准

发布时间:  浏览: 103 次  来源:网络

一、医疗事故的评残鉴定按照什么标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疗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误工费按照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赔偿。患者的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误工费按照3倍计算。患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有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7.医疗事故等级;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医疗事故的评残鉴定按照什么标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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