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什么要素会构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发布时间:  浏览: 113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要素会构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构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要件:本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主体不构成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公共安全和国家机关的权威;客观方面实施了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含义是什么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犯罪活动的行为。

包庇是指人为保护黑社会组织而积极实施的行为。纵容是指人有放弃、背离职责,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进行纵容和容忍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活动。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是如何规定的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什么要素会构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