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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权可不可以转让

发布时间:  浏览: 92 次  来源:网络

一、房产抵押权可不可以转让

房产抵押权可不可以转让,但是是在主债权转让的时候随着主债权一并转让,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不可不可以独立于主债权单独转让,也不可不可以为其他债权作担保。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购房合同可不可以作抵押

购房合同是不能做抵押贷款的。因为这种抵押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所以也得不到法律保护作用。

如果是用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就必须要求有产权证书。只有购房合同的话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不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不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房产是否可不可以部分抵押

房产不可不可以部分抵押,房产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产一并抵押。如果是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其范围内的建筑物也一并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对于房产抵押权可不可以转让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可不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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