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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未决的债权可不可以申报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诉讼未决的债权可不可以申报

诉讼未决的债权可不可以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不可以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不可以申报。

二、什么债权是可不可以申报的

满足以下条件的债权是可不可以申报的: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不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

首先,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其次,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不可以申报其债权。

最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诉讼未决的债权可不可以申报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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