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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贷纠纷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发布时间:  浏览: 105 次  来源:网络

一、民事借贷纠纷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民事借贷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从借条确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宽展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间借贷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1、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期限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期限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期限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

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期限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

那么,诉讼期限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期限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条的最长追诉期限为多长时间

借条诉讼期限最长是二十年,具体的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明确还款日期的,诉讼期限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就丧失胜诉权。

2、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期限期间的起算点。

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

(一)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期限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二)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期限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期限也不起算;

(四)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期限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五)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期限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民事借贷纠纷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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