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审判监督程序可以有陪审员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54 次  来源:网络

案件审判后发现新的证据,该证据可以推翻之前裁决内容时是可以对案件申请审判监督程序。一旦落实了审判监督程序后,代表之前判决的内容是作废了,一切需要根据现在的判决内容来定,有些当事人希望有陪审员。若悠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一、审判监督程序可以有陪审员吗

刑事诉讼法规定,如再审,要有审判人员另组成合议庭,同时人数必须是单数,由此再审不可能由陪审员参加。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陪审员参加审理的一审案件,应作限缩性解释:第一、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必须是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只能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而不能由陪审员一人独任审理。第二、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必须是初审案件。据此,法院审理再审发回重审案件由陪审员参加审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

既然案件出现了新的证据,已经落实了审判监督程序,那么再审法院肯定是会对该案件更加的重视,再审的时候也会更为仔细。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之后当事人该怎么做或是审判时该注意些什么,这些内容你可以来问问若悠网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