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应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7 次  来源:网络

一、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应有什么

⒈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的组织犯罪。如果前后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的组织犯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的组织犯罪的,则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但这并不影响可成立一般累犯。⒉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罪被判处或者应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的,也不影响其成立。⒊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的组织犯罪,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累犯有什么构成

构成累犯,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般累犯构成条件有以下几点:

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4.不属于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应有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