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是什么时候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今天,若悠网小编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是什么时候
根据《仲裁法》规定下列四种情况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1、当事人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2、当事人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当事人首席仲裁员的推荐名单中没有相同人选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在推荐名单之外指定首席仲裁员。
4、双方当事人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事人可以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选择仲裁员。
仲裁较之诉讼,最大的一个优点是当事人可以"自己选法官",也就是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信赖的,公道、正派且水平较高,足以给案件做一个公正的裁决的仲裁员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在仲裁过程中,自案件移交仲裁庭后,仲裁庭就居于中心的地位,起着指导、主导、裁判的作用。仲裁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挥、主导和管理仲裁程序,以便仲裁程序顺利、快速地进行;二是处断当事人间的争议,公正独立地解纷止争,仲裁庭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参考国际惯例,并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就当事人间的实体争议,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终局裁决。因为仲裁的一裁终局性,所以选择仲裁员是非常重要的。
在选定仲裁员时,当事人应考虑以下因素:(1)仲裁员的水平。仲裁员的水平高低直接决定着当事人能否得到一个公平合理、令人信服的裁决。大部分仲裁员是律师、离任法官或其它方面的专家,当事人可以从过去在日常的业务中所了解到的有关情况,或根据自贡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来判断仲裁员的素质;(2)仲裁员所精通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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