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什么行为会被处分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1、明知所主管、监管的单位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未依法及时处理;
2、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对非法集资的防范职责,或者不配合非法集资处置,造成严重后果;
3、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4、通过职务行为或者利用职务影响,支持、包庇、纵容非法集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明知所主管、监管的单位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未依法及时处理;
(二)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对非法集资的防范职责,或者不配合非法集资处置,造成严重后果;
(三)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四)通过职务行为或者利用职务影响,支持、包庇、纵容非法集资。
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征有什么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非法集资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什么行为会被处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