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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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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

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档案管理制度和国家对国有档案的所有权;客观方面实施了抢夺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盗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抢夺、盗取国有档案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进行抢夺或窃取,如果行为人不知抢劫或窃取的是国家档案的,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为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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