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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上信用卡要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86 次  来源:网络

一、还不上信用卡要怎样处理

欠银行钱如果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的,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对于恶意透支信用卡五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可以立案调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

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二、判刑后信用卡还不上如何办

因犯罪被拘留或坐牢,导致信用卡无法还款的,可以委托别人代为处理。债务人不可以因为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而被免除偿还信用卡的责任,银行还是能起诉的。债务人要积极和银行沟通或联系家人朋友代为处理,否则会构成信用卡诈骗。信用卡逾期还款会被银行诉讼追索,且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三、欠信用卡5万还不上是否会坐牢

信用卡欠5万还不上被起诉的被告是否要坐牢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民事诉讼,则不需要坐牢,只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还款责任即可。但如果是刑事诉讼,则需要持卡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对于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即可立案追诉。但是如果能积极偿还所有欠款和利息的,可以请求银行作出撤诉处理。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还不上信用卡要怎样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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