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能不能假释
1、看具体情况,须犯罪人有悔改之意,且不再有犯罪危险性,所以假释担保人条件要不要求必须是公务员。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法定刑期后,确有悔改之意,不具备再次犯罪的危险,就能不能对该犯罪人适用假释。
《刑法》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死缓减刑后能不能假释
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才能不能假释。被判处死刑(包括死缓)的犯罪分子是不能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制度的。
2、死缓的考验期为2年,过了考验期减为无期徒刑或25年有期徒刑的,符合一定条件能不能假释。
3、但要注意,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能不能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能不能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服刑的人员能不能假释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为:
(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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