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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20 次  来源:网络

一、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假释的罪犯,予以假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违法对严重的罪犯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继续犯罪。

《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徇私舞弊假释罪的立案标准

徇私舞弊假释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假释的;

2、审判人员对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裁定假释的;

3、其他徇私舞弊假释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所在的基层公安机关负责对其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监督和考察工作,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有以下任意一项回答为肯定的,则构成撤销假释的条件;

如果回答都是否定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由基层公安机关公开予以宣告: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再犯新罪;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刑法》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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