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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判了还有赔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24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案件判了还有赔偿吗?

1、刑事案件判了不一定还有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判刑。

法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处理。因此,不追究刑事就是不处以任何刑罚的意思,不是判刑。

二、没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1、没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包括危险驾驶案等。

(1)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而《刑法》分则共10章!

其他八章分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2)看名字就知道这些犯罪很多都是不可能有被害人的,比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再比如贪污贿赂罪中行贿罪、受贿罪这类对合犯罪,以及部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案件,都不会有被害人。

(3)有些案件可能有被害人,也可能没有,比如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毕竟,可能是两方对打,也可能是一方打另一方。还有一些案件看上去像是有被害人实际上没有的,典型的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类案件看着一大帮人好像被骗维权,实际上这类案件他们都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这些都是“投资人”和“传销参与人”。

2、刑事程序本来就是用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没有被告人,则责任无从谈起。

(1)所以刑事诉讼中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要有被告人的。但也不是没有。

(2)没有被告人的案件主要在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中。具体是“缺席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3)另外“缺席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则是程序意义上没有被告人的案件。所谓程序意义上,就是本来“可以有”,但是因为被告人逃匿、重病或者死亡,导致“真没有”。贪污者跑了暂时抓不到,那就先把他的违法所得财产没收了。

(4)这类案件如果是行为人逃匿的,被抓回来之后又可以恢复成正常的有被告人的刑事案件,所以才是“特别程序”。

(5)由于没有被告人的案件实在过于特殊,所以除了强制医疗程序,“缺席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的范围有严格的限制。

三、刑事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1、刑事案件不一定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审判案件有4种: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境外;

(2)需要及时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境外;

(3)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的;

(4)被告人死亡,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的。

2、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有2种:

(1)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包括危害国家安全、走私、洗钱、金融诈骗、黑社会性质组织、毒品犯罪案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

没有被害人的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占相当大的比例,甚至可以说大部分的犯罪都没有被害人。不管是否有被害人,法院都只有是在犯罪实施清楚、且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之后,才可以判处犯罪分子承担刑事处罚。具体的处罚是怎样的,则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

并非所有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民都一定需要支付民事赔偿金,具体来说,如果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之中没有损害他人的物质财产,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对刑事案件判了还有赔偿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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