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后离婚了由谁承担在离婚后,关于贷款的规定主要取决于贷款的性质和债务的承担。
首先,如果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无论是否离婚,夫妻都有共同承担的责任。即使离婚后,双方仍然需要共同偿还贷款。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不能偿还,另一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如果贷款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该方个人需要承担全部的偿还责任。一般来说,如果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那么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贷款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总之,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了房贷以后谁来付关于离婚后房贷谁来付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这个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1、诉讼离婚费用的承担一般是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2、原告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如果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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