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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债务问题

发布时间:  浏览: 101 次  来源:网络

一、夫妻双方离婚债务问题

夫妻双方离婚了涉及的债务问题,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需要认真对待和处理涉及的债务问题。如何承担需要根据以下判定:

1.是否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债务分割协议,明确每个人对债务的责任。这可能包括债务的偿还计划和责任分担比例。

2.是否为一方当事的个人债务,欠的债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此外,夫妻离婚与否都不能影响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要确认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当事人已经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方还债,但要注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不一定都是共同债务。

在解决债务问题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专业的家庭法律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当地法律,提供关于债务分割的建议,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适当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割

要分清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共同债务,一般均分,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够的,按各自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后夫妻债务处理方式

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

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资不抵债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无法就债务清偿等相关问题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夫妻双方离婚债务问题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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