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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

发布时间:  浏览: 82 次  来源:网络

一、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但两者之间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1.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离开所在地,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不得接触受害人或者证人等。

而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在指定的住处停留,不得随意离开,并且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接触受害人或者证人等。

2.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也有所不同。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监视居住则主要适用于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申请条件也有所不同。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保证金或者保证人等,而申请监视居住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材料,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踪和联系方式等。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虽然都是强制措施,但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监视居住可以转取保候审吗

被监视居住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拘留和取保候审的区别

拘留和取保候审的区别: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把犯罪嫌疑人发生在法院裁判前,在法定期限内,在有关机关的监督下,行使一定的自由,但必须服从有关管理的制裁。而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刑事拘留是短期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比取保候审的限制更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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