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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第38天叫家属去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拘留第38天叫家属去

当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第38天时,公安机关通知家属去,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家属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了解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公安机关可能要告知家属拘留的原因和依据。因为刑事拘留是一项强制措施,需要依法进行。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时,必须告知家属拘留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以便家属了解情况并及时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其次,公安机关可能要告知家属下一步的安排。例如,是否已经移送审查起诉,是否已经安排开庭审判等。家属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通知,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另外,公安机关还可能要与家属进行沟通,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信息,以便更好地评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和案件的性质。同时,家属也可以通过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等信息,以便更好地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刑事拘留37天从哪天算起

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37天的,应当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会拘留多少天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期限为14到37日。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三日内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决定需要七日,所以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刑事拘留第38天叫家属去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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