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取保候审出市流程

发布时间:  浏览: 40 次  来源:网络

一、取保候审出市流程

取保候审者若是想要出市,需要向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提出离开所居住的市的申请、执行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审查判断申请者是否满足了出市的条件、确定满足相应条件的才会批准申请。如果不同意该申请,会告知不同意的理由。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形下就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那么被取保候审者有可能会被再次被刑事拘留、或者是被逮捕。

根据现行刑事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者不一定会被法院判刑,即使被判刑了,取保候审的期间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已经被判缓刑不可以取保,取保候审是在判刑之前才适用。在法院判刑之前,被拘留、或者是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若是满足了一定的条件,那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退保证金流程

取保候审退保证金流程:

1.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

2.公安机关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后,分别通知银行、被取保候审人。

3.被取保候审人凭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者其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

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流程

由于取保候审后案件还可能继续侦查,因此派出所在需要核实情况时,亦会通知相应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协助调查。而取保候审后,由于犯罪嫌疑人并不关押在看守所,所以如果派出所要继续传唤犯罪嫌疑人的,一般会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协助调查。因此,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如果派出所传唤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否则可能存在以潜逃为由重新予以羁押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取保候审出市流程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