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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结束后还有事吗

发布时间:  浏览: 30 次  来源:网络

一、缓刑结束后还有事吗

1. 在所判决的缓期考验期限之内,如若缓刑分子并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那么,当该缓期考验期限届满时,此前所判定的刑罚将得到赦免,也就是说他们无需继续服刑坐牢。

2. 当被法院宣告实行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这段时间里触犯了新的法纪或者揭露出过去未曾被发现的罪行时,他必须为这些新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并根据新规定接受处罚。

这意味着他将会进入监狱服刑。

3. 当法院宣告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过程中,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违反了有关禁止令的要求,并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后果,那么法院将会取消缓刑,转而对其进行正常的刑事审判程序,并对其判处先前的刑罚。

这也意味着他将会步入监狱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刑事诈骗罪有缓刑吗

缓刑适用条件是: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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